程伦,心情像是被投入滚筒洗衣机,搅得天翻地覆。
铁栏杆的影子首挺挺地印在斑驳的水泥墙上,分割着光与暗,也像在丈量他余生的长度。
他的思绪不受控制地飘回1990年,那个闷热黏腻,他才二十五岁的夏天。
刚刚对那两个警察说的话,掺了不少水分。
有些东西,他死死地摁在了心底最深处,连自己都不敢轻易去碰。
比如,他跟沈秋萍摊牌分手的真实场景。
他记得自己当时唾沫横飞,编了一套现在想来都臊得慌的理由。
什么为了报答林厂长救母的大恩,只能忍痛割爱,牺牲小我成就大我。
什么他发誓,一辈子只爱她沈秋萍一个人。
呸,真他娘的虚伪。
可沈秋萍居然信了。
那个善良得近乎愚蠢的姑娘,眼眶红红地听着,竟然还反过来安慰他,说他受委屈了。
他当时心里松了口气,甚至隐隐有些得意。
就在他以为这事儿能就这么糊弄过去的时候,秋萍提出了一个要求。
一个让他血液瞬间冲上头顶的要求。
她说,分开前,想把最宝贵的东西给他。
她说,这是她唯一能留给他的纪念。
程伦得承认,他心跳陡然加速,紧接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感淹没了他。
在此之前,他和秋萍纯洁得像两张白纸。
拉拉手,脸都会红。
偶尔笨拙地抱一下,心都能跳出嗓子眼。
亲吻?那更是蜻蜓点水,带着十二万分的小心翼翼。
现在,她却主动提出……
眼前的沈秋萍,年轻,鲜活,像清晨带着露珠的花苞。
而他即将要去“服侍”的林静呢?三十六岁了。
那个女人,不能说丑,但也绝对跟漂亮不沾边,身材干瘪,脸上总像挂着一副“谁都欠我钱”的表情。
一想到要和林静躺在一张床上,他就感觉像是要去上坟。
林静己经给了他一笔钱,数目在当时相当可观。
他用这笔钱的一部分,在离厂区很远的一个镇上,找了家没人认识他们的招待所。
那天的秋萍,穿着他送的那条红底白点连衣裙,长发披肩。
她手里死死攥着一块白色手帕,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手帕被她拧成了麻绳。
招待所房间里的灯光昏暗,只开着床头一盏瓦数极低的小灯。
空气里混杂着廉价肥皂、灰尘和秋萍身上特有的、淡淡的少女体香。
他伸手,摸索到她连衣裙背后的拉链。
“嘶啦”一声轻响,拉链顺滑地落到底。
他的指尖碰到了她光洁细腻的脊背皮肤,一片温热。
他清晰地感觉到,她整个人都在发抖,细微地,不可抑制地。
屋子里静得可怕,只有两人略显急促的呼吸声。
秋萍身上的味道钻进他鼻子里,带着一种让他头晕目眩的诱惑。
他低下头,没忍住,舌尖轻轻滑过她裸露的脊椎骨。
她猛地一颤,喉咙里溢出一声压抑的呜咽。
然后,她像是瞬间被抽走了所有力气,身体一软。
两人一起倒在了那张吱呀作响的破床上。
床单是洗得发白的旧棉布,残留着阳光和消毒水的混合气味。
那一刻,他脑子里什么林静,什么前途,什么报恩,全他妈见鬼去了。
事后,秋萍一首攥着的那方白色手帕上,多了一小团刺目的红。
今天,那个姓周的警察给他看的照片。
那个眼神有点倔强,鼻子很挺的女孩子。
他当时矢口否认,说不认识。
怎么可能不认识。
那不是沈秋萍。
那是陈美琪。
那个代孕的女大学生。
他不仅认识,甚至可以说,相当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