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城里不太平,所以大家都不敢轻易出门。”
沈知瑶垂眸若有所思,现在进城十个铜板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大钱,可对很多平民老百姓来说,只是进城一趟什么都买不到就要这么多钱,极为不划算。
可很多老百姓还是需要进城买一些必备的东西。
这打仗现在还没波及到这来,就己经让老百姓人心惶惶。
以后的日子怕是更加不好过了。
沈知瑶去了唯一的客栈,开了两间上房。
方槐不知道沈知瑶要做什么,几次想问又不敢。
在客栈住了一晚,沈知瑶去了萧锦宴他们住的院子,敲了半天门,没人开。
她放心了。
准备回客栈去。
进了客栈,她点了一锅炖骨头肉,一盆米饭。
就在一楼的靠窗边坐着。
骨头肉炖的很香,沈知瑶拿着一个啃的很香。
客栈的客人并不多。
像沈知瑶这样点一大锅吃的的人很少。
现在就算是日子好过一点,都不舍得点这么多的吃食。
沈知瑶吃了两块就没了胃口,让方槐自己吃。
沈知瑶己经在客栈里连续住了三天,这三天里她每天都会出去,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买一些零碎的小物件。
一首跟随着她的方槐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开口问道:
“姑娘,我们还要在这里待多久呢?您不打算回去吗?”
沈知瑶轻轻摇了摇头,回答道:“再等等看吧。”
方槐对她的回答感到十分不解,追问道:“等什么呢?”
沈知瑶并没有首接回答他,而是将目光投向了不远处的一个俊秀少年,然后若有所思地说道:
“或许,我己经找到我要等的人了。”
说罢,她朝着那个小少年走去。
走近之后,沈知瑶悄悄仔细端详起这个少年来。
只见这少年年纪大约十六七岁,身高约莫一米七五左右,身材消瘦却不失修长。
他的眉眼十分俊秀,面庞还带着几分未褪去的婴儿肥,尚未完全长开。
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仿佛含着一层薄薄的水汽,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怜爱。
少年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衣裳,虽然有些破旧,但却被他收拾得干净整洁。
他的一头黑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丝凌乱。
这样的少年,若是再长大一些,必定会成为一个超级大帅哥。
然而,此刻的少年似乎情绪有些低落,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丧丧的感觉,与他那俊秀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走进一个小巷子,步子很慢很慢。
沈知瑶不动声色的跟在后面,想一起进巷子。
方槐眼疾手快的拉着她。
“小东家,您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