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无他,唯手熟尔!
天天都这么整,领地内的人也早就己经熟悉了。
秦云去叫上程咬金、秦琼、蛮牛,就准备去赴宴了。
“子牧兄弟!你不仗义啊!有这种混吃混喝的好事情,不带上兄弟我!”
张飞得知消息,风风火火跑了过来,手里拿着的是丈八蛇矛。
看这样子,压根就不是去赴宴去的,分明是去冲着干仗去的。
霍去病也过来了:“秦大哥!带上我呗!我的都是骑兵!谁敢对秦大哥无礼,我骑兵冲垮他们!”
“你们啊!”秦云有些感动,知道他们是担心自己遭遇危险,但还是摇了摇头:“放心好了!我是绝不会有事的。
翼德兄弟!我这镇子可就交给你守着了,不要让外人打进来了。
去病!你这这么多的骑兵,你自己也是细皮嫩肉的,我将你们带去了,他们会信我们是一个小山寨吗?
哪怕是白阳寨,有没有一千骑兵,那都不好说。”
带上张飞,秦云怕他喝酒误事,一言不合与人干起来。
虽说张飞是唯自己马首是瞻,但不代表就不会犯错了。
忠诚与执行不出错,这是两码事。
至于霍去病……带上去也的确没什么用。
他还是太过于年轻了,武力比自己高不了多少。
他的优势是带骑兵。可去赴宴显然不可能带着一百骑兵过去。
不知道的见了,还以为是砸场子的,容易弄巧成拙,也太过招摇了。
“……那行吧!我一定守好镇子,谁敢来汉镇放肆,我一矛捅死他!”
张飞不情不愿,可见秦云态度坚决,也只得是点头了。
“秦大哥!你长得这么帅,也半点不像山贼。”霍去病则是在一旁无情吐槽道。
秦云能够魅力满值,有着顶级魅魔的天赋,自身建模自然也是不差的。
再加上没有经过多少风吹雨打,还挺白皙的,更添了几分帅气。
这也是卫子夫、公主、甄宓尽皆另眼相看的原因之一。
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平时散发的顶级魅魔魅力,以及平时的做事。
“这个我自有办法让他们相信!行了!事不宜迟出发吧!”
秦云一挥手,西人骑着优良战马,朝着白阳寨方向而去。
信上的时间是今天晚上,字写的倒还算是不错,想来寨子里面应当是有文化人。
这一点上面,并不稀奇。
毕竟是几万人的大寨子,有几个文化人也正常。
几万人,那可是小城的规模了。
若是能够拿下,首接能够一步登天了。
不过想想如今双方的人数差距,有战力的人对比是六百对一万。
己方大多是一二阶士卒,优势不在我。
一路上,程咬金开始大吹特吹自己的先见之明。
与其白天攻打寨子,不如晚上偷偷摸摸的上去。
他去的时候,外面站岗的山贼还正好就睡着了,他没有费吹灰之力就将寨子给拿下来了。
对此,秦云摇摇头表示:可以这样,但也要注意山贼动向。
不是谁都像是程咬金这般福将的,若是换一个人夜袭,可能就是另一个结果了。
一行人快马过去,在中午就己经抵达了白阳寨外了。
说是寨子,却是不止是寨子。
山下,还有一个镇子,名为白阳镇!
镇子里的,大多数都是普通百姓,很多是山上山贼的家属。
别看他们现在是普通百姓,可以前也未必没有沾染过鲜血。
这样的镇子,在这附近还有好几个。
由此也可窥见一二白阳寨的嚣张,把镇子建在山下。
这要是官军来了,分分钟就能够将镇子夷为平地了。
不过……现在官兵来不了了!
都知道白阳寨难缠,就算是剿匪成功了也没啥奖励,或者说本来是有的,但雁分留毛,到下面也就不剩什么了。
而如果打输了,那自己这个县令就当不下去了,换你会怎么选?
就算真的有一腔热血的县令,那也是没有招的。
因为一个小县的兵力不足以拿下白阳寨,县城兵卒也不可能跟你去送死。
而联合其他县城……都己经失败当过一次冤种了,谁又会继续当怨种。
好好的当县令、盘剥百姓,赚个盆满钵满不好吗?
至于城外那些百姓?
就当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