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锦鲤案跟之前的天价葡萄案是不是有些近似。
刑一庭法官刘红说,这样的案件关键要看控辩双方的交锋情况,正所谓不辩不明。
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指出,某年某月某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翟国庆在某商场景观池内捞走八条锦鲤,经司法鉴定价值65000元,目前这8条锦鲤均己死亡。
被告人翟国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多条锦鲤,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
证据有:翟国庆的身份证信息以及户籍信息
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死亡的八条锦鲤照片,司法鉴定意见书、被告人翟国庆的供述笔录等。
审判长:下面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公诉人一脸严肃的看向翟国庆,“被告人翟国庆,现在公诉人将就本案事实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翟国庆有些紧张的回答:“听清了。”
公诉人:商场的那八条锦鲤是你拿的吗?
翟国庆:是我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