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委员们围坐在椭圆形会议桌周围。
会议室的气氛凝重而庄严。
大家正在这里讨论韩冬冬过失致人死亡一案。
案件的主办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了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强调了二审上诉人提交的那个关键视频证据。
“视频显示,韩冬冬和死者陈金龙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过身体接触或碰撞,这一点至关重要。”主办人指着屏幕上的视频,语气坚定。
他进一步解释说,此外,上诉人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他们的目的是想确定死者的死亡是否有其他因素介入。
主办人介绍完案情后,审委会的委员们开始发表意见。
刑三庭庭长洪林首先开口,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沉思:“从目前的证据来看,确实存在一些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难点。但是,如果我们首接认定他无罪,又似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他的话语中透露着对案件复杂性的深刻认识。
紧接着,民二庭的庭长柴蕊也发表了她的看法。
“我认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是为了给被告人一个公正的判决,更是为了办案的严谨,不给案子留下任何证据漏洞。”
行政庭庭长王长林表示:“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案子办成经得起法律、经得起媒体和人民群众检验的铁案。因为一旦二审宣判被告人无罪,那么就会面临责任追责、国家赔偿等事宜。所以,我建议一定要谨慎处理这个案件。”
会议室内,委员们的讨论声此起彼伏,每个人都在认真倾听、仔细思考。
他们深知,这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将首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命运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他们必须要谨慎对待每一个细节,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最后,审委会同意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以确认他们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