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是罪状最严重者之一。
1948年4月16日,韦伯庭长终于宣布庭审工作结束。审判进入了最后的秘密量刑阶段。走上被告席的28名甲级战犯,因外交官松冈洋佑与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痼疾而亡、大川周明发疯而中止了对他的审判,此时实际还有25人。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只规定了统一的诉讼等程序,而没有共同的量刑根据,11名法官对量刑的尺度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他们各自援引本国的法律条款,各执己见,争得不可开交。尤其对于死刑,法官们的分歧更大,那些已废除了死刑的国度的法官,自然就不习惯考虑以此作为一种刑罚。法庭庭长韦伯根据其澳大利亚的刑罚条文,主张把战犯们流放到荒岛上去;而来自佛教国度印度的法官帕尔更为极端,他大概决意以佛祖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的修持实践为榜样,主张“世人需以宽宏、谅解、慈悲为怀,不应该以正义的名义来实施报复”,竟然要无罪开释全体战犯。占多数的法官不赞成处死刑。这是极为危险的。经过法官们日夜磋商、磨合,最后终于以6票赞成、5票反对,通过了对东条英机处以绞刑的议案。
948年11月4日上午,韦伯庭长开始宣读长达1200页的《判决书》,一直到12日下午才读完。接着宣布对25名被告的判决。平沼骐一郎、白岛敏夫、梅津美治郎因病缺席,所以只有22名战犯出庭。被告被一一叫出来听取对本人的审判,3名缺席者由辩护律师站起来代听。东条英机被判处绞刑。另外还有6人被判以绞刑,即前述的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为了严惩板垣、土肥原及松井这几个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鲜血的战犯,在量刑期间,中国首席法官梅汝璈表示,如达不到目的,他只有蹈海一死以谢国人。他废寝忘食地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公正判决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