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仰望天空,此刻已是黄昏。¢x,i·n~w,a+n+b·e+n!.^o~r·g?
有夕阳垂落,光柱穿透云层,倾洒大地,将不远处山川枯叶染至金色。
古时的生活简单淳朴,饭后只能干坐着等太阳落山,等夜幕降临,然后睡觉。
没什么娱乐设施,所以总感觉时间过得很缓慢,也很枯燥。
他坐在门口,捡起地上的碎石,像弹珠般弹飞出去,不禁回想起了小时候与伙伴们打弹珠的日子。
再捡起一块黑色光滑的石子,拿在手中把玩,阳光洒在其上,反射出一抹淡淡的光线。
他轻轻晃动手中石子,那抹淡光通过折射,映到唐婉之脸颊,再轻轻晃动,光点在她身上游走。
“别闹了!”
唐婉之瞪了他一眼,随即起身收拾碗筷。
余生看着她轻嗔薄怒的娇容,瞬间勾起了男人的挑逗欲,但一想到得管她叫一声师娘,又只能无奈叹了口气,将石头丢到角落里。
天色逐渐暗淡下来,他坐在桌旁呆呆不动,大脑一片空白,现在还无法适应这个环境。
唐婉之将油灯点着,从屋子里端出一个簸箕,里面装满了香囊,她随手挑起一个喜欢的颜色,穿针引线,开始刺绣。
余生望着她,说道:“师娘,晚上做针线活对眼睛不好。”
闻言,唐婉之刺绣的手骤然僵住。
这傻子竟然也懂关心人了,她露出稍感欣慰的笑意,说道:“我答应了胡掌柜,明早上交十个,如果迟了可是拿不到工钱的。”
余生继续发问:“十个能拿多少工钱?”
唐婉之昂起头,认真盘算片刻,说道:“五文,除去给你买药的钱,还能剩三文,你想吃猪油,明天我就去买,让你一饱口福。”说到这里,她脸上洋溢着笑容,手上的动作又快了几分。
余生听完,心里微微动容,他向来孑然一身,不懂疼惜任何人,也不在任何人的牵挂里,在战场上更是杀人如麻的战士。
可此刻他想做些什么,不忍看到此女再这么辛苦下去。
当即说道:“师娘,以后这些辛苦活别再做了,我赚钱养你。”
唐婉之听了,噗嗤一笑,说道:“又说胡话,我又不是宠物,你养我做什么!”
……
次日清晨,山间还罩着浓雾,干枯的草叶上积满了露珠。
余生昨晚睡得很好,甚至那是数年以来,睡得最踏实的一次。
他此刻只身站在院里,可以看见十余丈之外的蛛丝,上面沾满了细小的露珠,晶莹剔透,视力远甚从前,他对此有些惊讶。.五¢4.看?书/ ,庚?新/嶵¨哙_
不仅如此,身体也感觉充满了力量,行走起来身轻如燕,一跃便是数丈。
这不得拿个奥运冠军?
虽然他以前身手也很强,但与现在相比,实在远不相及。
正暗暗得意之时,身后的木门传来响声。
唐婉之从屋内走了出来。
但见她淡眉素抹,用一张青纱遮住了如绝美容颜,只露出一双橙如秋水的眸子。
可再怎么伪装,也遮挡不住她那极其诱人的身姿,以及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典雅圣洁气息。
余生这才明白,乱世之中,但凡有点姿色的女子,不是沦为权贵妻妾,就是被卖去青楼供人享乐。
师娘生的这般绝美,为了生活却又不得不抛头露面,这番打扮,也在情理之中,当真每走一步都是如履薄冰!
思索间,唐婉之已走到身前,目光在他身上打量一番,忽然秀眉微蹙,嗔怪道:“你怎么还穿这身衣服,先去换了吧。”
余生看了下身穿的迷彩服,问道:“有什么不妥吗?”
今早醒来之时,他发现床头放了一套干净的服饰,粗布短衣,袖口宽大,那种装束感觉很不习惯,因此没穿。
唐婉之说道:“大明将你从水中救上来时,就是穿的这身衣服,但上面破了几个洞,我见做工精致,不忍丢弃,于是将它补了起来,但我们今日要去的地方人多眼杂,为了不引人耳目,还是换一件吧。”
余生恍然大悟,水缸里的鱼总是先挑活跃的杀,市场上的蔬果,顾客也总是先挑新鲜的拿,乱世之中,师娘故意避人耳目,当然不能太显眼,他如果穿这身衣服出门,虽说会成为全场最靓的仔,但也会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再次回到屋中,换上庄稼人才会穿的粗布麻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