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云霆问阿生。
阿生神情茫然:“不知道,阿生这个名字还是强哥随口给我起的。”
儿时的记忆,己经很模糊了。
霍云霆想了想:“不急,待我们找到念念的家,再给你重新起一个正式的名字。”
他想着,既然决定要培养阿生,不如让他跟念念一个姓。
霍云霆有自己的盘算。
一方面,他希望阿生能一首陪伴在念念身边,不离不弃。
另一方面,他又不愿意念念和他之间,产生男女之间的感情。
被他宠在手心里的宝贝念念,没有人配得上她!
霍云霆的担忧不无道理。
两个孩子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从依赖到爱恋,再顺理成章不过。
但是,只要阿生跟念念同姓,那就是义兄。
他的姓氏,就会时时刻刻地提醒着他,恪守本分。
阿生再怎么机灵,毕竟是个孩子。
听见他这么说,感激涕零。
“去吧,先做几套像样的衣服。”
阿生不愿意出去念书,霍云霆就想着请一个先生,定时到公馆里上课。
念念现在跟着杜砚止在识字,两个孩子学起来很愉快。
但杜砚止再怎么沉稳,也还是个孩子。
他自己的课业就很繁重,再加上念念,对他来说负担有些大了。
不过,要找一个合适的先生并不容易。
霍云霆烦恼地挠了挠头,最后认命地拨通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的女声清脆明亮,带着明晃晃的骄傲。
她是申城名媛沈清梧,春申江日报报社的女儿,留过洋的千金大小姐。
最重要的是,她曾经是霍云霆的未婚妻。
“霍云霆?”
她嗤笑一声:“找我干嘛?”
霍云霆按着眉心:“求你帮忙,办件事。”
“哟,还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沈清梧的声音,一下子就冷了下来:“说吧,什么事?”
“我在街上捡到两个孩子,想给他们请个先生上课,”霍云霆语气一顿,“你是知道我的,在申城不认识什么人……”
这是委婉的说法。
他认识的,大多都是亡命之徒。
这年头有学识的人不多,他以青帮三当家的身份去请,恐怕无人来应。
沈清梧沉默了几秒,出言讥讽:“三当家,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成了做好事的慈善家?”
一句话,说得霍云霆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