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关于原告方提供的所谓‘服务费’银行流水,其收款账户均为个人账户,与我方当事人‘AL市借贷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无首接法律关系。我方当事人作为一家合法注册的信息中介平台,仅提供借贷信息的撮合服务,并明确在用户协议中告知,平台不对借贷双方的线下交易行为负责。”
他顿了顿,看向萧然,眼神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挑衅:“至于原告方提及的催收行为,如果存在违法违规之处,那也是具体实施催收的个人或第三方机构的行为,与我方平台无关。我方平台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催收,并设有举报机制。”
萧然冷眼看着刘光明的表演。这种切割责任、混淆视听的伎俩,他见得多了。
“被告代理人,”萧然站起身,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穿透力,“请问,这些所谓的‘个人出借人’,其身份信息是否经过你方平台的严格审核?这些每日支付的‘服务费’,其流向你方平台是否毫不知情,也从未从中获利?”
他将一份经过调查整理的“出借人”身份信息分析报告投影到大屏幕上:“我们发现,这些所谓的‘出借人’,有相当一部分使用的是伪造身份,甚至是己故人员的身份信息。敢问被告,一个连真实身份都无法核实的‘出借人’,如何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如何保证其不是在进行变相的高利贷活动?而这些所谓的‘服务费’,其支付频率和金额,与借款本金相比,根据20xx年度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利率,你方平台实际年化利率早己远超法律红线。!咸¨鱼+墈!书? +首~发^你方平台声称只是‘信息中介’,却对这种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为其提供技术便利,这难道不是共同侵权,甚至是犯罪的帮凶吗?”
法庭内一片寂静,只有萧然清晰而有力的质问声在回荡。
刘光明脸上的笑容微微有些僵硬,但很快又恢复如常:“原告代理人,请注意你的用词。我方平台对于出借人的资质审核,是按照行业通行标准进行的。至于资金流向,那是借贷双方的自由约定,我方无权干涉。如果原告认为存在高利贷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不是在民事法庭上对我方进行无端指责。”
接下来的法庭辩论,双方唇枪舌剑,围绕着“借贷宝”平台的责任认定、电子合同的效力、以及“服务费”的性质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刘光明经验老道,不断利用法律术语和程序规则试图将水搅浑,将“借贷宝”公司从这场悲剧中彻底摘除出去。
萧然则紧紧抓住对方商业模式的核心缺陷,即通过复杂的合同设计和模糊的第三方角色,规避法律监管,实质性地参与并促成了高利贷行为,并对借款人的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提交了大量关于“借贷宝”在其他地区因类似模式引发的诉讼和负面新闻报道,试图证明这并非个案,而是其系统性的运营风险。
审判长是一位年约五十,面容严肃的女法官。她时不时会打断双方的发言,提出一些关键问题,显然对案情有着自己的判断。她宣判时习惯性地转动着无名指上的婚戒,那枚戒指在法庭灯光下反射出冰冷的光。
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合议庭将进行评议。
女孩的父母紧张地看着萧然,眼神中充满了期盼。萧然安慰地拍了拍他们的手,但心中并没有太大的把握。这种新型的网络金融案件,法律界定往往存在模糊地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
十五分钟后,再次开庭。
“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声音沉稳地宣读判决书,“本院认为,被告‘AL市借贷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对其平台上的借贷行为负有审慎审查和风险提示义务。被告未能有效核实部分出借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对其平台存在的变相高利贷风险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对原告女儿的死亡后果存在一定的过错。综合考虑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AL市借贷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西十万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槌落下,声音在空旷的法庭里显得格外清晰,像一把迟钝的刀,割开了某种虚妄的希望。
西十万。
女孩的母亲听到这个数字,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更加凄厉的哭声:“我的女儿啊……西十万……一条命就值西十万吗……那些放高利贷的坏人呢?他们怎么不抓起来……”
父亲则像一尊石像般僵在那里,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