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最吸引人的是两只被关在笼子里的斑锦彪。
这是清朝时候最出名的猎狗。
同时,也是乾隆的御用猎犬。
因为身上的斑纹像是老虎一样威风而得名。
李云龙转了一圈,能摆在这里的,不管是鹰还是狗,都是上上之选。
每一只的品相拉出来都没得说。
对狗,李云龙没有太大的的感觉。
他的家里什么都不多,就狗多。
现在都快成动物园了。
但挡不住小家伙们喜欢啊!
为了伺候那些祖宗,林栋还专门让人请了十几个这方面的人来负责饲养。
但那些雏鹰,李云龙倒是有些兴趣。
熬鹰,他是没有那个心劲了。
一大把年纪了,李云龙可不想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但李云龙想到的是家里的那些孩子们。
纨绔,是一把双刃剑!
有的纨绔深受喜爱,有的却啥也不是。
就拿熬鹰来说。
李云龙的大儿子,大孙子们,今年差不多都是七八岁的年纪。
如果他们以这个年纪就熬鹰成功,那代表什么?
那代表他们小小年纪就毅力出众,堪当大任。
相反,那就是不务正业,玩物丧志。
李云龙家里的孩子多,全部都有出息是不可能的。
其他人也不会愿意。
对于“没有出息”的孩子,李云龙希望他们就好好的当好自己的纨绔子弟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钱花不完。
在这个地球上,现在李云龙兜不住的事情还真不多。
至于那些“有出息”的,刚好拿这些雏鹰来展现一下他们的毅力。
想到这里,李云龙带着狗剩在这里转了一圈,就离开了。
“你就跟着我坐车回去吧!”
“啊?”
听到李云龙的话,狗剩赶紧摆手说道:“村长,不用,不用!
我身上脏,把车子都污了。
我自己回去就行,也不远,用不了多大会儿就到家了!”
“几十里地呢!”
李云龙笑着说道:“这么远,你还能飞回去啊?
要是你有这个能耐,老子就让你进部队?”
“一言为定啊村长!
我肯定比您坐车先回去!”
说完,狗剩撒丫子就往红旗村的方向跑去。
李云龙:“............”
看着狗剩的背影,李云龙挠了挠头。
按照这个时代的车速,人确实能够跑的比车快。
但这不是速度的问题,这么远的距离,拼的是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