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给我过来!”
许晨风的话,没人敢不听,不多久的时间,符合许晨风要求的村民全都凑到了他的跟前,大致数了数,约莫在七十人左右,这基本上就是村子里所有的壮劳力了。
“你们这三十五个人留下,剩下的都回去吧。”许晨风挑了挑,挑出了三十五个感觉不错的年轻人,遣散了剩余的男人。
“都去李黑子那里,一人领一条枪,待会儿会有人教你们怎么打枪的,快去。”
原来,许晨风是动起了募兵的念头,部队需要扩充,兵源必须得到保障,优质的兵源是战斗力的保障,可是去那里找这么多的优质兵源呢?
没办法,只能凑活来了,其实,许晨风并不喜欢带新兵,他的部队,可都是要上战场拼命的,对于生死相搏的战场而言,新兵无疑是菜鸡,伤亡最大的也总是新兵。
想当初从李黑子村子里招募的那一批新兵,经过这么多次战争走过来,昔日所招募的新兵,现如今也都成了老兵,而幸存者,十不存一。
然而,现在是他独立在外,兵源只能依靠自己的发展去补充,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则是部队的主要来源。
以后就是,走到哪里,部队便扩充到哪里,因此,既然选择扎根于此,就要从这里开始了。
许晨风知道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怕死、胆小,许晨风也理解,但是身为爷们,就要有所担当,脾气和性格,都是可以通过后天来磨炼改变出来的,让他们亲身的感受一下摸枪的感觉,对着敌人开两枪,或许,一切就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