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山岭上肥沃的腐殖土被刮得干干净净,露出的地面十分坚实。
连日的干燥,使得地面很难留下明显的痕迹。
宋阳仔细查看,也只是在一些爬坡上坎稍微松软的地方,或是需要用力攀爬的地方,看到几个浅浅的爪子抠痕。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一些脚印,他认得这些脚印,知道是冯晓萱的。
另外,还有一个较大的脚印,以及两只狗的脚印,初步判断是王岳和他的川东猎犬留下的。
这附近,就只有王岳家。单从脚印来看,即便不用猎狗,别说是冯晓萱,就连宋阳自己找起来都费劲。
想必冯晓萱也觉得寻找困难,所以去找王岳帮忙,还借了他的两条川东猎犬。
想到王岳在,宋阳心里稍微踏实了些。
他跟着招财它们在树林里穿梭,一走就是大半个小时。
路线弯弯曲曲,一连翻过三道山岭,还是不见冯晓萱的踪影。
宋阳这才意识到,自己低估了团团跳跳的活动能力,它们居然能跑这么远。
直到翻过第三道山岭的背面半山腰,领头的招财终于叫了起来。
“阳娃子,是你吗?”大概是听到了狗叫声,王岳的喊声远远传来。
宋阳小跑着靠近,远远就看到王岳坐在地上,莽哥和红豆守在旁边。
走近一看,只见王岳捂着脚脖子,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
脚脖子上缠着布条,大半都被鲜血染红了。旁边还扔着一个捕兽夹。
很明显,王岳被捕兽夹夹住了。
这是山里威力最大的捕兽夹,用钢丝连着树,上面盖着枯叶伪装。看周围的痕迹,有野猪活动过,应该是用来捕野猪的。
宋阳赶忙问道:“伤得严重吗?”
王岳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说道:“还好,我刚从田里回来,弟妹就来找我,说熊猫不见了。
我也鞋,穿着水鞋就跟着来了,结果被夹了一下。多亏水鞋厚实,伤得不算太重,但也够疼的,估计又得养几天了。”
“没伤到筋骨吧?”宋阳追问道。
王岳当着宋阳的面,龇牙咧嘴地活动了一下脚,说道:“问题不大!”
“那就好……晓萱呢?”
“她继续去找熊猫了!”
“这俩家伙也太能跑了!”
“这是被吓着了。我听人说,有个给学校拉材料的司机,看到路上的熊猫后,狂按喇叭,开车追它们。等熊猫爬上坡,他还下车追,还捡石头砸,被人吼了才罢手离开。”
“司机?”
“就是车队的,跟你同姓,叫宋志远,另一个跟车的不知道名字。”
听到这话,宋阳忍不住骂道:“他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