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一回,早早结束了长跑。
可大抵是太过喜欢,所以也会钻牛角尖,也会嫉妒上辈子的自己,不满上辈子的自己,为什么要让这么好的沈珩,等那么久。
沈珩想了想,“可能是我第一次在班上见到你的时候。”
季落已经不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什么情况了。
沈珩也没卖关子,直接说:“你那天迟到了,没有穿校服。”
那时候季落是长发,发尾及腰,烫了卷。
她眉眼本就艳丽,瞳色又是天然的浅灰。
在一群打扮土,也过分安静老实的高中生里,她就是一朵娇艳的带刺玫瑰。
是沈珩从未见过的类型。
他没有想过,还有学生会这样。
后来他发现,其实很多。
明高这边就有不少不守规矩,喜欢在外面鬼混的人,学生街那边也不少。
可是一样的装扮里,唯独季落给人的惊艳感很强。
沈珩那时候不懂喜欢,抓不住感觉,也有压力,更不会操心学渣的事情。直到后来他被人堵墙角收保护费,季落蹲院墙上,喊了一声:“喂。”
“他是我班上的同学,给个面子。”
因为迟钝,所以好感是掩藏在报恩之下的心动。
礼尚往来,沈珩也问她:“你呢?”
季落想了想,她重生以后,对沈珩的好感来源于上辈子的解围与陪伴。
最初的时候,杨思思撮合,她也只是说现在不合适,不想打扰沈珩学习,觉得不是时机。
真正动心是什么时候呢?
排开上辈子的渊源,季落想,“是我被人堵巷子里,你跟我一起去警局的时候。”
她那时想,这辈子一定不能重蹈覆辙。
可是对于沈珩喜欢她这件事很没有把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性格改变后,沈珩还会不会喜欢她。
给杨思思说的不在高中谈,也是给自己的一个宽慰。
所幸,结局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