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一毫的轻松,一些无关紧要的事确实是忘记了,但越不想记起的事情,反而记得越加清楚。
除非将自己喝到彻底不省人事。
林乐知也想过不然就死掉好了,只是……脑海中有个声音,不断地告诉自己。
‘老天爷既然给了生的机会,就得好生珍惜着。’
这句话是他生活至今的动力,同时也是桎梏住自己的枷锁。
随着时间的逐渐推移,他终于渐渐地忘记了。
具体多少年才忘记的,林乐知也记不清了。
也许三四年,也许五六年,也许还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终于……
林乐知成功忘记了。
那张照片不会再被翻起,连那些有关于刑侦的书籍,蒙上了一层灰了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