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话成功激怒了莫西干青年,最终他还是没能忍住,直接对我挥拳相向。
就在莫西干青年动手的一瞬间,眼疾手快的陆勇,果断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
来之前,我对他和张呈祥千叮万嘱,发生冲突以后绝对绝对不能动手,看到己方有人吃亏立马报警。
后续无论官家问什么问题,都一口咬死是陪我过来要账的,其余的通通不知情。
电话打完,过了十分钟的样子。
开发区派出所的官家赶到钢丝绳厂,得知具体情况以后,直接去保卫科把动手打人的莫西干青年带走了,同行的还有张呈祥和陆勇。
至于我,已经乘派出所的专车去医院验伤了。
经过医院鉴定,莫西干青年打在我脸上的那一拳,确认未达到构成轻微伤情的标准。
这倒是让我稍稍感到有些遗憾。
因为我本来还打算借这件事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反将施爱军一击,看看他会如何应对。
唯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现在看来,上面那个方法怕是行不通了。
不过,没能构成轻微伤的伤情鉴定标准,影响也不是很大。
毕竟我还可以利用打人这一点,在上面大做文章。
我想亲身体验一下,之前巫启明用尽了方法依旧要账失败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
第一个切入点,就是不掺杂黑与灰的正常要账流程。
就这样,从医院出来以后,我被官家带回了开发区派出所,一待就是大半天……
开发区,某派出所里。
带我去医院验伤的官家,负责询问这次冲突事件的始末。
“为什么堵人家厂门?”
“要账!”
“问谁要账?”
“宏达钢丝绳厂厂长,施爱军!”
“施爱军欠你多少钱?”
“不是欠我,而是欠桃源KTV老板巫启明钱,总计欠款二十一万多,我是受巫老板委托过来帮他要账的!”
“委托书拿出来看看!”
“口头委托!”
听到我的话,官家先是微微一愣,旋即便皱眉问道:“那借条呢?”
“不是借条,是消费单据跟发票,上面有施爱军的签名!”
“拿来!”官家伸手说道。
闻声,我依言而行。
看完所有的单据跟发票以后,官家肃容正色道:“这些票据只能证明施爱军确实在桃源KTV消费过,没办法反应出他欠款的事实!”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欠债要钱是要凭借据或者欠条的!”
我早就组织好了措辞回应:“警察同志,要有欠条的话,巫老板还找我们这群外人干嘛,肯定老早就一纸诉状把施爱军给告法院了!”
“没有借据或者欠条,你们的行为不构成正常的要债行为,跑去堵人家厂门口,还放话说不还钱就天天过来堵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人身自由了!”
“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轻者违法,重者犯罪!”
“可我也没真拦着道儿不让走啊?再说了,我还被他们保卫科的人打了呢!”我据理力争道。
“你口口声声说是来帮人要账的,可你既拿不出帮忙要账的委托书,同时也没有能够证明施爱军欠钱的借据或者欠条,这种前提条件下你去堵人家厂门,能不引发冲突吗?”
眼前这个官家的耐心似乎快要被我磨没了,语调开始变得有些不耐烦。
“那我也挨打了啊,我是受害者!我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我不依不饶的回道。
“还是那句话,你有委托书和欠条么?”官家皱着眉头问道。
“没有!”我咬死了不松口。
官家合上笔记本,冷眼看着我说道:“那你就是非法要债了!”
“真要追究责任的话,最多也就是两边各打五十大板!”
听到这话,我试探性的问道:“警察同志,听你话里的意思,那我就算白挨打了呗!”
“我们派出所是依法办事,除非你能出具追债相应的委托书跟欠条,否则我们没办法介入!”
“还有,你真应该庆幸自己没动手,我查过你和你两个同伴的档案,都是清一色的刑释人员!”
“如果你们采用暴力手段帮人非法要账的话,今天晚上就不是找你了解情况这么简单了!”
“呵呵~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