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组成员集体下班。
旺角警署新修,只能容下五辆小车的停车场内。
耀阳缓步走向自己刚刚购置不久,一辆二手丰田黑色轿车。
踢踏踢踏……!
地下停车场很静,在这八十年代,作为警察,有车一族可不多。
而旺角警署就那么几个人,车就更少了。
整个警署,唯有耀阳、方洁霞两人有自己的座驾。
方洁霞嘛,今天走得够早,四点左右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所以停车场就那么一辆车孤零零停在那里,耀阳走在停车场内,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再无其他动静。
不过当走到自己车前时,耀阳停步,右手摸了摸下巴,面对空无一人的地下停车场,突然开口了:
“你都已经暗中跟了我一个礼拜了,我也给过你很多的机会,你毫无动静,这算什么?直说吧,你到底想做什么,干脆点告诉我,让我考虑一下,是不是可以给你个方便?”
呼……!
此话一出,地下停车场无任何动静,唯有一缕微风从外面吹进停车场。
“呵!”
耀阳没好气一笑,再话道:
“怎么?你以为我是诈你,还是以为我是在讲其他人,上面的朋友!”
呼…咚……!
随着这话的点明,一眼望去,根本无人的停车场内,一道白色的身影,从停车场上方落下,身形灵动,却又显得沉稳,双脚为先,踩在了丰田轿车顶端。
这个人,身穿一身白色休闲服,头上染着金发,戴着很大墨镜,让人看不清真正长相,只能看出年轻。
手里面,还拿着一柄并不算长的匕剑。
他就那么站住丰田车车顶,显得很诡异。
人诡异,寒光闪闪的匕剑也够诡异。
匕剑,一种冷兵器。这玩意儿比剑要短很多。
用法,可劈可刺,结合了刀剑两者的属性,是一种奇门兵器。
而要把这种奇门兵器用得好,没有多年的苦练,绝对不可能!
“你早就知道我跟着你?”
白衣年轻人声音磁性怪异,居高临下盯着耀阳,发话了。
耀阳仔细打量白衣年轻人后,毫无惧色,上前几步,坐上丰田车前车盖,漫不经心道:
“早知道拉,你从一个礼拜前就跟踪我,每天跟着我上班,等着我下班,也是够辛苦的。”
白衣年轻人默然,十秒后,方才平静道:
“为什么不带齐人马抓我?”
“带齐人马?你倒是够自信的。”
耀阳嘴角一撇,微笑着伸出手指道:
“第一,我耀阳出来做事,论单打独斗,还真没怕过谁。你敢单枪匹马跟踪我,我就还你一个公道,一对一,很公平啊!”
“第二,抓你做什么,你跟着我,是想保护我也说不定呢。没必要把所有人都推到敌人的位置上,很多时候化敌为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还是说说你吧,为什么跟着我,又有什么目的?”
又是一番长时间的默然。或许是觉得耀阳为人够大气,白衣年轻人语气中多了一丝情绪:
“做警察做成你这样,真是有趣。”
“你给我公平,我也给你解释,你砸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饭碗,我跟着你,确实是要对付你。”
“饭碗?”
耀阳眉头一挑,肯定中又带着一丝疑问道:
“你是王宝的人?”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白衣年轻人回答很有趣,马上话道。
“怎么说?”耀阳再问。
“我是想跟着王宝做事,天鹰帮初建,王宝野心勃勃,我觉得跟着他,会很有前途。只不过价钱方面,我还没和他谈妥,结果你就杀了他。”
白衣年轻人老老实实,解释道。
“那你为什么一个礼拜都还没动手?”
耀阳轻笑,对白衣年轻人的老实态度有了些许好感。
这样的人,要嘛就是傻,要嘛就真有本事。
当着一个警察的面,直说自己本来想要混社团,甚至是为了一个已死大佬办事,还敢单枪匹马找自己。
有本事,可能性无疑很大。
“你杀王宝的那天晚上,我就在王宝街私人会所,从头到尾都看得很清楚。要和你动手,我没什么把握!”
白衣年轻人继续回答,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