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思想,很让她头疼,不过更多的是喜爱,长得跟漫画里的小萝莉似的,太漂亮了。
“以后不要偷看姐姐的手机短信哦,那是姐姐的隐私,不能随便看的。”朱希希语重心长的教育是非观念不太深刻的小萝莉说。
“好的,诺诺不看了,不过诺诺长大了还是要嫁给超人的,姐姐你要是喜欢,一起嫁好了。”朱一诺小脑袋里还是不时回放孟南越过高墙的矫健身影,这个男人在她心中算是无心插柳了,那粒种子什么时候发芽,什么时候开花,只能拭目以待了。
“我才不喜欢他,更不会嫁给他,你也不准嫁给他!”
“为什么呢?”小萝莉不解。
“因为他是超人啊,超人怎么会和人类结婚呢?”朱希希眼珠一转,想哄小孩子开心,就得按照小孩子的思维行事。
“是这样啊,那诺诺做女超人好了,女超人和男超人,天生一对吧?”朱一诺并不气馁,打定主意要嫁给孟南,再艰难也要努力去做,这份执拗,着实让人头疼。
朱希希无奈,只得揉了揉小萝莉的头说:“等你成了女超人再说,先睡觉。”
“嗯,知道了。”小萝莉这才乖巧下来。
孟南晨练回来,已经是七点半,一进门恰好碰到要出门的花迷菊,后者神情如常,灿烂一笑:“孟南,晨练回来了?”
“是……是啊。”孟南有些尴尬,社会历练上他哪儿比得上花迷菊,女人天生就会演戏,更何况是一个经历了诸多职场倾轧的高级白领,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再尴尬羞涩也
是滴水不漏。
花迷菊表情语气都无懈可击,旁人绝对看不出其中猫腻,这演技,拿奥斯卡都是小场面。
“我去上班了,会小心的,你也要小心哦。”花迷菊对孟南眨了眨眼睛,很俏皮,让孟南有些无语,心里对她的愧疚也因为这俏皮的眨眼减弱不少。
“嗯,好的。”
进了客厅,南宫静兰也坐在沙发上开始她雷打不动的喝咖啡看经济方面以及时尚方面的最新杂志和报道。
看孟南回来,南宫静兰放下一本最新的时尚杂志说:“洛特福·史密斯下个月要来L市了。”
“哦?他来干什么?”孟南微微一怔,道。
“他创立了一个新品牌,打算来L市推广,至于为什么选这里,还得查查。”南宫静兰说。
“哦。”孟南不置可否的哦了一声。
“明天就要去参加颜沛青的鬼宴会了,我真不想参加,可这两天老头子又逼得紧,气死我了。”南宫静兰心情不佳。
“参加个宴会,又不是逼婚,这么生气做什么?”孟南轻声劝道。
“嗯,有你陪着,我不怕。”南宫静兰看到孟南时时挂着微笑的唇角,心情好了不少。
中午收到夏诗染的微信:我在火车上,一点半到。
孟南回复:不是还有半个月才开学么,怎么这么早回来?夏诗染回复:我想你。
孟南唇角勾起一抹甜蜜的弧度,心里暖洋洋的,诗染终于又对他放开心扉了,她习惯于把心事埋藏心底,不对任何人说,一个人慢慢消化,再多的苦累,都沉默而倔强的扛着,不倾诉,不放弃。
对她这种骨子里的矜持和骄傲的性子,孟南更多的是心疼,其实这也是夏诗染最吸引孟南的地方。他们都是一样的人,内心再多空洞冰渣也不对人言,受伤了,脸上笑容也一样灿烂,找一个静静的角落,嘴角弯下来,轻轻舔舐伤口,默默流泪。
他们是需要彼此安慰的两个人,这么多年,无论是孟南,还是夏诗染,都心存一份执念,不肯放弃这份支离破碎的感情,尤其孟南,心中那份怨念随着时间的延伸而愈加浓稠,思念如刀,锋利的让他几乎不能呼吸,所以拼命学习,拼命行走,不肯停留,在巴黎,米兰,纽约三地之间飞来飞去,或者钻进图书馆里终日不出,一边读书,一边记下笔记和明悟,没有人知道,这四年多时间他写的笔记将近二百万字,可以媲美一部网上火热连载的网络小说了。把时间挤干,终日疲累,到了公寓,倒头就睡。
即便如此,一有闲暇,思念就会无孔不入的渗透进来,这样的想着念着牵肠挂肚着,四年如一日,一千四百六十天,没有减弱,反而和时间轴成正比增长,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孟南仍旧深爱着那个初恋的倔强清丽女孩。
这些日子不可谓不想念,恨不得跑到她的家乡去找她,不为别的,看一眼,说一句我想你,就够了。
思念在夜里发酵,却没